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剛強

一整天的工作+ 飯氣攻心,令每次晚上的查經都在睡眼惺忪中渡過,
能聽進耳裡的,可能不過只剩一半。
但每次祢都抓緊機會,就像祢一直抓緊我一樣,把話說到心坎......

明明翻開了約瀚福音,祢卻叫我腦裡突然閃過另一節聖經: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
 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 林後12:10

其實就算到了這一刻,我還不太理解這節經文當中的意思,
但當聽到牧師說,釘死祢的十字架非但不是苦難,更是榮耀!
內心的傷口,竟然像被祢輕撫了一下!
我想,大抵就是這個意思吧?!

我怎麼在挫折跟前只顧向祢發脾氣,完全忘卻這麼美好的金句?
我到底算甚麼,配得上祢如此堅持的看顧與關愛呢?
我不停渴求那所謂義-無-反-顧-的愛,不是早就在我身邊,從沒捨我而去嗎?
我呢?我是同樣義無反顧嗎?

對不起,親愛的父神......

句號

又停了一個多月。

這一刻再寫網誌,其實心情仍然略為複雜,
只是,心裡面很清楚:The show must go on.
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舞台上唯一的主角,
活著一日,還得繼續演下去。
我,沒有輕生的打算。
當然,也沒了年輕時那份糊塗的衝動。

這一個多月,
計算起來,或許應該說是這兩個多月,
是我在信仰上最軟弱的時期。
曾經誇口,揚言自己即使不參與任何教會聚會,信心堅定如一。
經歷這兩個多月的掙扎,卻叫我更看清楚自己的所謂堅信,實在是何等不堪一擊。

說是不堪一擊,也許有點失實。
畢竟,這段路,我也堅持過很久。
在五年的幽暗中,恆常祈禱,繼而得蒙應許,
對於我這一輩的人來說,那份堅持和天賜的領悟力,大槪還算不容易。
至少很多朋友看在眼內,要不怪我傻,要不都笑稱要頒贈我一個忍耐獎,
我也總算沒有「效法這個世界」,亦多少做到「心意更新變化」。
誰知,得蒙應許才不過是個開始,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頭......

常言道,「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但誰又想到「不忠」這個看似清晰的字詞,在不同人的理解中,會有不同定義?
我清楚知道,我心底裡對這個字的解釋,始終不變:忠,或不忠,問心。
所以,一位朋友問過我:妳可以原諒另一半去「滾」嗎?
我的答案令人驚訝:不帶感情的肉體關係,可以,但不能重犯。
無奈,身邊的人偏偏是一個濫情漢 --- 多情得泛濫!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而我,已經數不出自己容忍了多少次。

經過去年的「一腳踏兩船事件」,
(提筆至此,覺得自己「一腳踏兩船」這個措辭實在用得相當厚道,給足面子!)
我以為日後再有類似任何以前經歷過的困難,都算雞毛蒜皮了。
但原來容忍這回事是實實在在的有限度!
所謂沒盡頭的愛,相信只可用來形容上帝對人類吧?
像一杯全滿的水,那怕只要再加上小小一滴,都要滿瀉。
我的耐性亦同樣。
「一腳踏兩船事件」沒有把我的耐力增強,
相反,它把我推到臨界點......

最諷刺的是,眼看一切都要真正結束時,
我仍然清楚記得祂的應許 --- 我和他,以致這段感情,都會被陶造。
甚至祂仍然透過靈修、崇拜、見證分享,各種途徑,來提示我。
但,我卻史無前例的覺得反感!
我哭著罵祂不公平,罵祂殘忍,
我開始停了聚會,就連靈修,祈禱,都停擺,
甚至沒有理會是否會絆倒未信的人,公開申訴不滿。
這個與信不信已經沒有必然關係,而是妥協與否。
即使相信,也不代表我就可以心甘情願的「認命」。
我不甘心。
不甘心,為甚麼越靠近神,越犧牲得多?
不甘心,為甚麼好些沒有信主的人,傻里傻氣,卻可以又開心簡單的活一輩子?
以前自己曾與恩師倔強地爭辯,現在卻開始深信不移:
越無知,原來真的越快活;知道得越多,就只有越痛苦!
我不正是這樣在自己知道和自己期望的迥異中苟延殘喘著嗎?
我的期望是甚麼?
走!
背對著那個讓我遍體鱗傷的人,那些不值得回首的前塵舊事,拚命地奔逃!
向著心裡我新的目標前進。
我清楚知道,死了的心,就已經不在了。
這樣,才算真正的結束。
我想。

然而,
我腦裡還是記起朋友一句話:
「這次,妳要有心理準備,絕不會像以往般冷卻三兩個月。
 既然祂不停再提示妳忍耐,我猜,至少一年半載吧?
 重要的是,既然妳一直如此清楚祂的提示,
 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妳應該知道。」
我還記起一個說法:
「先要結束,然後才會有重生。」

故事到了這裡,終於寫上句號。
我知道,多年祈求後得應許,不是必然的,
我相信,祂是信實的,
我記得,要抓緊祂的應許,要忍耐,要犧牲,
我想像到,推翻自己曾經不斷祈求的,在祂眼中可能是多麼兒戲。
但,這次我由衷的希望,
這個句號以後的任何章節,請不要再出現同一個人!
基督徒不過是凡人,甚至我們理應明白信主的路絕不是一帆風順的。
不過就算再多的試煉,請替我換個對手!
再大的傷害,莫不及出於同一個人。
他是否還會被陶造,都與我無關了。
如果最終沒有安排另一個陪我幸福的人,請讓我獨個兒幸福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