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過去的





從來不太愛看單純的愛情片,卻為了一個傻瓜原因,跑了去看這趟早場:
男女主角相聚的那一天,正是我生日。^^

好些朋友都感動落淚,而我這次竟然沒有,連我也覺得奇怪。
其實故事發生的時間是對的,六十年代末的人,大抵還是會有這種深情與長情。
但這個年代,欠奉。

雖然結局實在出人意表,亦是令人感傷所在。
但卻倒令我想起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

故事開始,
一個女生死在沙灘上,身上一絲不掛;
有一個男人行經看到,只搖了搖頭,嘆息著離開了;
第二個男人經過,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來為女生蓋上,也走了;
第三個男人經過,找個地方,把女生好好埋葬了。

故事本來想說,最後一個男人才是對女生最好的人,也是她下輩子的最終戀人。
活在現實裡,其實,誰不是誰人生裡的過客?
是好是壞,總有一天,還是會塵歸塵,土歸土,
一切亦然,會過去的。

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剛強

一整天的工作+ 飯氣攻心,令每次晚上的查經都在睡眼惺忪中渡過,
能聽進耳裡的,可能不過只剩一半。
但每次祢都抓緊機會,就像祢一直抓緊我一樣,把話說到心坎......

明明翻開了約瀚福音,祢卻叫我腦裡突然閃過另一節聖經: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
 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
~ 林後12:10

其實就算到了這一刻,我還不太理解這節經文當中的意思,
但當聽到牧師說,釘死祢的十字架非但不是苦難,更是榮耀!
內心的傷口,竟然像被祢輕撫了一下!
我想,大抵就是這個意思吧?!

我怎麼在挫折跟前只顧向祢發脾氣,完全忘卻這麼美好的金句?
我到底算甚麼,配得上祢如此堅持的看顧與關愛呢?
我不停渴求那所謂義-無-反-顧-的愛,不是早就在我身邊,從沒捨我而去嗎?
我呢?我是同樣義無反顧嗎?

對不起,親愛的父神......

句號

又停了一個多月。

這一刻再寫網誌,其實心情仍然略為複雜,
只是,心裡面很清楚:The show must go on.
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舞台上唯一的主角,
活著一日,還得繼續演下去。
我,沒有輕生的打算。
當然,也沒了年輕時那份糊塗的衝動。

這一個多月,
計算起來,或許應該說是這兩個多月,
是我在信仰上最軟弱的時期。
曾經誇口,揚言自己即使不參與任何教會聚會,信心堅定如一。
經歷這兩個多月的掙扎,卻叫我更看清楚自己的所謂堅信,實在是何等不堪一擊。

說是不堪一擊,也許有點失實。
畢竟,這段路,我也堅持過很久。
在五年的幽暗中,恆常祈禱,繼而得蒙應許,
對於我這一輩的人來說,那份堅持和天賜的領悟力,大槪還算不容易。
至少很多朋友看在眼內,要不怪我傻,要不都笑稱要頒贈我一個忍耐獎,
我也總算沒有「效法這個世界」,亦多少做到「心意更新變化」。
誰知,得蒙應許才不過是個開始,真正的考驗還在後頭......

常言道,「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但誰又想到「不忠」這個看似清晰的字詞,在不同人的理解中,會有不同定義?
我清楚知道,我心底裡對這個字的解釋,始終不變:忠,或不忠,問心。
所以,一位朋友問過我:妳可以原諒另一半去「滾」嗎?
我的答案令人驚訝:不帶感情的肉體關係,可以,但不能重犯。
無奈,身邊的人偏偏是一個濫情漢 --- 多情得泛濫!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而我,已經數不出自己容忍了多少次。

經過去年的「一腳踏兩船事件」,
(提筆至此,覺得自己「一腳踏兩船」這個措辭實在用得相當厚道,給足面子!)
我以為日後再有類似任何以前經歷過的困難,都算雞毛蒜皮了。
但原來容忍這回事是實實在在的有限度!
所謂沒盡頭的愛,相信只可用來形容上帝對人類吧?
像一杯全滿的水,那怕只要再加上小小一滴,都要滿瀉。
我的耐性亦同樣。
「一腳踏兩船事件」沒有把我的耐力增強,
相反,它把我推到臨界點......

最諷刺的是,眼看一切都要真正結束時,
我仍然清楚記得祂的應許 --- 我和他,以致這段感情,都會被陶造。
甚至祂仍然透過靈修、崇拜、見證分享,各種途徑,來提示我。
但,我卻史無前例的覺得反感!
我哭著罵祂不公平,罵祂殘忍,
我開始停了聚會,就連靈修,祈禱,都停擺,
甚至沒有理會是否會絆倒未信的人,公開申訴不滿。
這個與信不信已經沒有必然關係,而是妥協與否。
即使相信,也不代表我就可以心甘情願的「認命」。
我不甘心。
不甘心,為甚麼越靠近神,越犧牲得多?
不甘心,為甚麼好些沒有信主的人,傻里傻氣,卻可以又開心簡單的活一輩子?
以前自己曾與恩師倔強地爭辯,現在卻開始深信不移:
越無知,原來真的越快活;知道得越多,就只有越痛苦!
我不正是這樣在自己知道和自己期望的迥異中苟延殘喘著嗎?
我的期望是甚麼?
走!
背對著那個讓我遍體鱗傷的人,那些不值得回首的前塵舊事,拚命地奔逃!
向著心裡我新的目標前進。
我清楚知道,死了的心,就已經不在了。
這樣,才算真正的結束。
我想。

然而,
我腦裡還是記起朋友一句話:
「這次,妳要有心理準備,絕不會像以往般冷卻三兩個月。
 既然祂不停再提示妳忍耐,我猜,至少一年半載吧?
 重要的是,既然妳一直如此清楚祂的提示,
 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妳應該知道。」
我還記起一個說法:
「先要結束,然後才會有重生。」

故事到了這裡,終於寫上句號。
我知道,多年祈求後得應許,不是必然的,
我相信,祂是信實的,
我記得,要抓緊祂的應許,要忍耐,要犧牲,
我想像到,推翻自己曾經不斷祈求的,在祂眼中可能是多麼兒戲。
但,這次我由衷的希望,
這個句號以後的任何章節,請不要再出現同一個人!
基督徒不過是凡人,甚至我們理應明白信主的路絕不是一帆風順的。
不過就算再多的試煉,請替我換個對手!
再大的傷害,莫不及出於同一個人。
他是否還會被陶造,都與我無關了。
如果最終沒有安排另一個陪我幸福的人,請讓我獨個兒幸福的活著。


這次真的回來了......

七月四發生,七月十一確定,毫無意外。

偶然機會下, 我用了一個新方法處理自己的情緒 --- 追台劇

十天之內,
KO了兩套共六十多集的偶像劇,
更火速迷上男主角,
繼而拚命追看他的相關報道和短片

幼稚,但初步感覺良好 ,因為至少湊效


結果沉迷了接近四星期:
每天上班都一邊工作,一邊聽著他有份演出的劇集和MV的歌曲;
放工後飛快趕回家,躲在房間裡,一直看到三更半夜;
即使假日整天在家,也沒多看家人兩眼,視線少有離開電腦螢幕;
明明上網重看過的劇,卻仍然花錢買下VCD收藏;
也當然沒錯過他出的書


然後,
幾個網誌都停滯了,
社交網上也無言了,
整個世界,整個人生,
除了這位男星,幾近甚麼都沒有了


祂一直看在眼內,
沉迷剛開始不久,就在靈修書上提醒:切莫沉迷電視與網絡世界!

我一而再給藉口:
我沒有傷害人呀!
我有聽祢的,停住不動呀!
又不傷人,又可自療,不是很好嗎?
我已經成功的自欺欺人
,卻始終瞞不過祂。

真虧祂還如此好耐性!
高皓正先生在夏令會上作見證分享:
誰敢說自己是一個好基督徒?
你每件事只做到合格,就算好了嗎?
沒有傷害人,就算好人嗎?
只會上教會聽講道,就是愛神愛人的基督徒嗎?

我腦裡突然想起經上所記: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
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
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
卻沒有愛, 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
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 林前13:1-3
我現在不正活脫脫是一個沒有愛的軀體嗎?

當人的心剛硬時,何等害怕!
一次又一次的提示,沒有叫我乖下來,
哭得死去活來後,我第二天甚至「翹課
,不肯再入夏令會了!
早上起床,繼續呆坐電腦前,沒頭沒腦的追看已經熟稔得可以照著演一次的劇集!

甚至在我隱密的網上留言空間口出狂言:
「遺憾的說, 祢天羅地網般的提示, 現在只讓我越想逃往自己身體裡躲......
 我發現問題不在於信心上, 而是妥協與否.
 無論如何, 我還是勉力按祢的指示蠕動, 可是那然後呢?」
多危險!那種不願妥協,那種勉強與埋怨!
就只差一點點,我踏上背神而行的不歸路,向著撒旦走過去!
這是我生平首次在自覺理智清醒的情況下,向神說「不」!

然而,即使我多不濟,
卻無損祂的愛與信實,祂完全沒有放棄我的意思。
無需要以很嚴重的事作見證,沒有戒賭,沒有自殺甚麼的,
就在一連串微小卻足以煩得要命的事上,彰顯祂的義。
才不過數小時,我就呆看著一個又一個本來叫我抓狂的小難題,
牽涉到感情的,日常生活的,經濟的,工作的,
在我毫無心理準備下,一一順暢地被拆解,
我甚至沒有自己動過手,完全被動地接受,
眼巴巴看著種種突如其來的改變扭轉了情勢,
神蹟竟臨到我這個大惑不解地蒙受厚愛的人身上!
誰還能說這是巧合?
沒有別人了,是祂在看顧,祂在替我解結。
以前,我覺得,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10:30) 這句經文,不過是誇張修辭法吧!
如今我卻相信了!
原來縱然在世人眼中輕如鴻毛,
祂都知得一清二楚,而且從不輕視。
我還要倔強甚麼?還要埋怨甚麼?還有甚麼不能妥協?
祂都愛我到一個如此細膩,如此明確,如此深厚的程度了。
祂都一直如此牢牢的看顧著我了。
我,甚麼都不怕了。

即使聽過不少人說祂不介意我們懷疑,祂耐心等候我們回家,
我也不希望再有第二次的背棄了,
因為我不敢想像,那叫人必然無法承受的,沒有神的結果


說過,也寫過無數次,
這次,
從險些誤墮的不歸路上,回首,拔足,
終於真的回來了!
父神,讓你久等了。




我欠了甚麼?

聖經記載從上帝造人,到此後多年,多個民族之間的事,
及至耶穌在地上過了33年,以致死後復活,一直到啟示錄。
單是一個約瀚福音,每逢星期二晚上聽1小時的講解,聽了兩年還未完!
計算之下,29頁,用了不止100個小時,
當中每分每秒傳授著的,都是一個新的道理

整本聖經,內容共佔1356頁

即使未信者當哲理書一樣看,能在裡面看出多少個道理?

我心裡知道,最近自己口裡一直堅持,卻表裡不一,
在我體內每個細胞中流鑽的,不過是一份「無奈」

祈禱,純粹因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得了指引,緊緊跟隨,也不過同樣因為自己已經無計可施

結果,祈禱和順服變成像我其他日常生活的動作一樣,
毫無靈魂,不帶情感

大槪神要的,不是這一種
盲從的機器
就如他永遠給我們選擇的自由

沒有了信心,再順服也不過如同行屍走肉


結果,我在短短兩星期內,
在眾多經上的道理中,四次親歷祂的信實,而且都用幾乎完全一樣的字眼!
先是上一篇網誌裡提到的,
再來是生日期間按照靈修書指示的讀經,
然後星期天的崇拜,講解了尼希米的異象,
清晰提到「安靜等候」、「抓緊應許」、「神按時作工」

回想起來,我其實早就活該被遺棄!
在已經絲毫沒有懷疑的可能性下,昨晚竟然還在發悔氣

「我為這個人祈禱已經多少年了?
 就是祢應許了,我卻一直不見有半點希望可言

 無數朋友看不過眼的說話和質問,
 信祢的,不信祢的,我都解釋得厭了

 我覺得自己根本是一個啞巴!
 完全不懂說服任何人,因為我完全看不明白祢的作工!
 祢想我還藉著甚麼薄弱的理由說上一句半句?
 如果這條路真是祢指引給我的,祢再說明一點好不好?
 我累得要命了,不想再玩猜啞謎了!
 要不,如果真的只不過如他們所言,是我一廂情願誤解了祢的意思,
 不如祢讓我死了算了!對!我求死就好了!
 死了就不用再受這種無形的壓力和痛苦,也不用再有甚麼無謂希望了!」

說得斬釘截鐵,鏗鏘有聲!
然後一打開這晚的靈修書:
【你不曾明白】
主常常使用令人意想不到的環境,或認為不可能的方式,來帶領人接近祂......

我崩潰了!
對上一次這樣嚎啕大哭,已經是兒時的事吧?
這到底是感動的眼淚?還是傷痛的?
我不懂分了

失控的哭聲吵醒了另一個房間那邊熟睡的爸,
謝謝,他咳了兩聲,沒有過來追問我甚麼,
因為我已經完全說不出話,
「為甚麼......不要......」我根本已經不曉得自己在說甚麼,磨蹭甚麼
整個身體抽搐得連貓都怕了,瞪著眼呆看我
我想打個電話找個人讓我胡亂哭說甚麼也好,
但看一看時間,半夜3時,誰還沒睡?
最重要是,我真的不知道要說甚麼

祢很厲害,竟然還可說得這樣白!
我還有甚麼好說?
我想說不,讓我死了算了,
誰和誰,任何事,都與我無關了

不,我甚至不應該死,為甚麼我要存在過?
從來沒有我,就從來沒有我遇到的種種麻煩了!
但祢,祢也說不,我還可以怎樣?
再一次證明,祢牢牢的看守著我,
我不是應該高興嗎?
但我始終如瞎子摸石過河,
我不知道下一塊踏腳石在哪,
我害怕誤中魔鬼的陷阱,叫我萬劫不復,
我連祢的心意也花了這麼長的時間去認清楚,
我憑甚麼走出正確的路,祢指引的路?


哭得累了,睡了,
一覺醒來,心情稍為平復,
又看到祂在說話了:
「信,有甚麼理由不信到底?」
上帝比你更愛你所愛的人,比你更在乎你在乎的事工。放心吧,放手​吧。」
來自兩位朋友的facebook status,告訴我:
憑甚麼?就憑我還欠缺的,一份如祂的信實一樣堅穩的信靠





Something about my love......

問題就是這樣了.
我朋友看到最清楚的是我對他怎樣, 卻不一定能看到他對我怎樣.
但他的不好, 我一定會跟朋友呻,
他的好, 我也嘗試過說, 但不知怎地又會有人覺得我在"晒幸福".
有時實在不曉得甚麼該說, 甚麼不該說.

所以最後, 我用最平常的心, 面對我和他的狀況,
也用一樣平常無事的心情向朋友提起近況.
沒料到還是會讓朋友緊張擔心.

其實I'm really fine.
既來之, 則安之.
我願把眼光都放在神的國度, 好叫自己能恰當地處理好自己的事.

在這個牽一髮動全身的社會,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微妙,
我們必需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負最大責任,
可最大, 卻不代表唯一,
不是每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都只可以歸咎於自己一人.
人生總有我們意想不到, 管不來, 亦不必管的事, 即使發生在自己身上!
而我, 已經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 盡能力做好了.

與神對話

去年3月尾,在低潮中不安的我,靈機一觸,在禱告裡加入新樣的祈求
靈修書上,神清楚表示「應許」,
但亦以挪亞建方舟、亞伯拉罕老來得子
、大衛代替掃羅為王,
此三件事,著我要耐心等候神按其時間表作工。
我既驚且喜,感動又激動,涕淚並下,呆看著靈修書,一時說不出話


此後的路,絕非從此變得康莊順暢

才不過半年,更大的考驗又發生在眼前

我完全被憤恨和傷痛淹沒,竟沒有就此向神祈過禱,訴說過甚麼,
那段日子,每一天都過得很痛苦,
「為啥還要留在這獻世呢?我在這是要幹嘛呢?」
諸如此等問題,可以說是成為了我腦袋唯一留存的東西,
情緒嚴重受困,卻依舊每天笑臉迎人,
拖著一副軀殼,機械人一樣做出各種指定動作,實際上魂不附體


這樣活了接近兩個月,
直至有一個星期,我斗膽在神跟前發難,
「其實祢當初的應許,純粹是我會錯意吧?」
「我沒有會錯意,那就當我沒有祈求過好了!
 得了祢的應許,我反而像多了個珈瑣,幹嘛我要自找苦吃呢?」
「我真的看不到事情能有啥轉機呀!放過我好嗎?

「那實在是不值得祢花時間,也不值得我費心的

 我放棄了!我們當那不過粉筆字抹掉算了!
「也許我現在根本真的不想了,
 只不過為了祢曾應許,我就瞎拼命!」
我一連數天的橫蠻,把祂的應許踐踏得一文不值,
像菜檔前的婦人討價還價,
祂卻每天透過靈修書多番規勸這生蕃,
更再一次清晰點名有關「應許」


一年365天,每日一篇的靈修,
就剛好只有這兩頁紙提到有關神的應許

我知道,這是祂信實的確證


但一如我六年前說過,
很多事情,只有我和神知道,
其實每一個基督徒大槪亦如是,
即使同為神的兒女,也不一定明白兄弟姊妹們各自和父神的默契


不止一次,我嘗試向朋友解釋,卻始終不得要領,
有時,他們的質疑,甚至反過來使我動搖


上星期三,當我又在神跟前流下疑惑的眼淚,
祂又向我說一樣的話了......

「停住不動,對任何人都是件難事,因我們都喜歡忙碌
。但我們要確知自己並非是個不可或缺的人物。每當我『停住不動』時,上帝的工作仍持續進行
 我必須承認因為驕傲的緣故,因此對我而言,靜止是一門很難的功課
。它從我身上奪走了些東西,然而它也教導了我,唯有藉著『站住不動』,我學習到一些事情 --- 上帝沒有我也可以繼續前進,然而我必須仰賴祂
 以色列人站在紅海之前必須學會這功課,當時後面有埃及追兵,四周盡是沙漠及山嶺
。摩西說:「只管站住,看那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埃及記14:13)上帝教導我們這寶貴的功課,使我們知道祂能解決任何問題,凡祂所行是何等奇妙,遠超過我們所能理解的
 你是否被逼「站住不動」?是否從中學到一些功課?那麼你的生活會因而豐富,且因上帝在你生命中所行的奇妙工作而讚美祂
。站住!上帝要對你講話!
『靜止吧!我的心,因你的上帝是信實的,
 以純潔
、真誠的心去查驗祂聖潔的言語;
 當你經歷如海一般洶湧的狂風暴雨時,
 上帝所應允你的踏腳石也必在那兒
。』
切莫讓問題將你絆倒 --- 讓它們提醒你抬頭仰望


我知道,
是我又忘了信靠和仰望,
心急亦誇耀了自己的能力

對不起,神!我明白了




黃子華把我弄醒了......


我不得不承認,
我一直在逃避這篇網誌,逃避回憶這齣舞台劇。
大槪因為劇中人太似曾相識了......

曾經看過鍾景輝和林保怡飾演十五世紀的英國人,
發覺
兩位好戲之人亦無法力挽狂瀾,
從此對翻譯劇不敢
寄予厚望
加上曾經聽聞黃子華以前演過的舞台劇沒甚了了,
就簡單抱著一種捧偶像和以前舞台劇導師場的心態買票


世事往往如此奇妙,
亦正如電台節目主持人鄒凱光名言:越唔志在,越多意外

黃子華這次嚇了我一大跳


一貫黃子華式的幽默,引來預期之內的哄堂大笑,
背後,卻是我如墮深淵的反思......

「作家就像一支壘球棍,
 必需要有恰當的物料,組成合適的外形,
 才可揮出一捧就讓每個文思遠遠直飛出去

 妳儘管試試,隨便拿一條棍當壘球捧,
 敢情球在你面前就向下掉在地上,妳雙手還得交叉夾在腋下磨蹭,o雪o雪呼痛!」
不就是這樣嗎?
文字、音樂、演技等等,
每一種藝術,每一種才能,都有既定的好壞準則吧?
能力算不上專業,精神也該朝著專業的
目標進發
我的想法和馬小明一樣

但,真的就是這樣嗎?
抑或自以為「專業」,不過是排斥、鄙視他人的一種狂妄自大表現?
Nadia的觀點,叫我一時跌入「專業」的迷思
尤其因為不時被人教訓我過份執著,個人主觀性太強,
可笑是我只一心認為「要不,不做;要做,做到最好。」
似乎除了自行保持精神上專業,以致希望一天做到能力上專業以外,
別人是否專業,真的無謂多言半句

對自己毫無意義,也免得五十步笑百步,壞了涵養。


Nadia最終也動搖不了我對
「專業」這回事的看法,
特別因為最後說穿了,原來她對
「非專業」的堅持,背後無非基於她本身的不坦誠
Nadia,也很面善......
「你覺得我是自私鬼?不!在我角度,這並無不妥,我也絕非自私
。」
原來世上真有人可以做了對情人不忠的事,仍然保持理直氣壯,
明明完全抓不住半個支持的理據解釋其非,
卻可以東拉西扯用一些完全不成理由的說話砌詞狡辯,
任你聽後嚇得目瞪口呆,休想得到其道歉,就連丁點悔意也欠奉


觀眾看得咬牙切齒:為甚麼世上竟有Nadia這種放蕩的無賴?
因為,世上有馬小明

沒有馬小明的百般容忍,沒有馬小明的無限寵愛,
絕對造就不出Nadia的任性驕縱

但這種到底是寵愛?厚愛?溺愛?愚愛?
馬小明自己也許都解答不到

馬小明傷心、失望、痛苦,
在觀眾眼中,全都歸咎於Nadia,
但我知道不是

傷心、失望、痛苦,統統源於自己,
因為,
人,是自己選擇的

去或留,也是自己選擇的

而最重要的是,
馬小明沒有忘記他們的感情如何開始,
即使對Nadia這女子如何專一用心,
他回顧昔日走過的路,自己何嘗不曾變過心,離過婚?
也許因為個人經歷,
也許真的受Nadia影響,
馬小明暗暗相信,原來其實每個人都一樣
......

我以為,這種想法,已經有夠黑色,
誰知回家路上,翻開場刊,
看到黃子華以藝術總監身份寫下的一句話,
如刀鋒利刃,直插入心:
不拘小節的人,其實肯定很多大節也不拘


黃子華,
我應該感謝你當頭棒喝的警醒?
還是怪責你把我從睡夢中吵醒?
甚至兩者皆不是,我該心存慶幸?
因為無論警醒、吵醒,
至少,我終於醒了......



塗甲女生的恩物

幾年前開始流行gel甲,老實說,我始終不怎好此道。
在指甲上塗上一層厚厚的化學物質,結果變得真正的騷不到癢處。
做起事來不方便,粗俗點說,就連挖鼻孔都諸多不順,很不爽!(哈!)

但愛美是人的天性,不為十指整容,就替她們化妝好了!

所以近年愛上自行塗甲


可是正如臉上的化妝品一樣,很多甲油亦有色差的問題,
我認為這絕對是其中一個最容易給化妝品氣壞的原因,
看上去的顏色跟用起來的顏色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原先估計的效果隨時大打折扣,令人好不失望


最近留意到莎莎其下品牌,Sasatinnie的甲油,
不但色差小,而且全線皆為快乾系列

這簡直是愛塗甲女士們的恩物!
平常塗甲後,總要呆呆地待它一兩個小時才可完全乾透,
期間更要非常小心,雙手(或腳,嘿嘿!)與任何物件都要保持距離,
偶一不慎,前功盡廢!
這款甲油的快乾程度,偏偏有如一般透明光油一樣快!
十個指頭塗過薄薄的第一層後,馬上就可塗上第二層!
而且顏色選擇亦很多,價錢才不過$40/2支,我已經買了十支八支了!



裸色在近年非常流行,也讓人感覺滿有氣質


嫌閃令令的顏色太浮誇,可以試試這種輕量度的閃!


淺得幾乎灰白一樣的粉紫色,配黑色的衣著,相當型!

甲油始終是化學物質,為免經常塗甲致令秀甲受損,
我每次只留顏色不到一星期,
每次卸甲油後,更要使用指甲精華素,
而每次上色前,除了使用指甲精華素外,更不忘先塗上兩層護甲底油,
想顏色保存好一點,上色兩層後,再補上一層護甲底油或光油即可

愛美,是不能懶惰的




懶到盡

比:「雞髀!」

雞髀:
「eow~」(1)

比:
「雞髀!」

雞髀:
「eow~」(1)

比:
「雞髀!」

雞髀:
「eow~」(1)

比:
「雞髀!乜你宜家懶成咁?連頭頭嗰個M音都慳番!」

雞髀:
「eow?」(2)

豆沙:
「喵......」(3) =.=

****************************************************************

貓博士翻譯:(1) 喳喳~
      (2) 咩話?
      (3) 兩個死蠢......




幻想中的義無反顧......



很久沒有看過一齣如此有戲味的電影,
這次劉導演的愛情片實在是又一佳作。

劇作編排雖然令電影有欠張力,不喜這類小品的觀眾或會覺得悶,
而且故事內容乍看有些牽強,
相依為命兩兄弟,一個患上疑似絕症,一個有溝通障礙;
活在五光十色花花世界的港女,戀上戇直樸實的北京公安,
但發生在現今這個沒有甚麼能比《Fringe》更難以置信的世界,
我又覺得沒那麼無法理解


影帝與影后的感情戲,實在沒有挑剔的餘地,
坦白說,從來不覺得舒淇長相漂亮,
但那種演甚麼角色都手到拿來,一舉手一投足都散發出的驚人魅力,
似乎在任何情況下,都足以震懾全場

每次她喊出男主角的名字,別說戲裡的劉燁,連觀眾也跟著心跳加速!
除了兩大皇牌,飾演有溝通障礙的田亮,一樣
叫人喜出望外
很高興他在跳水台以外地方,都找到發展空間,歡迎他加入大銀幕的世界!
黃秋生先生這次反而沒太大發揮空間,
但說實在的,要演一個這樣世故的角色,
除了他,以前大槪還可以問問曾志偉先生有沒有期,
但近年都少見曾先生有這類演出了


沒有奢華的電影場面,沒有轟烈的時代背景,
平實簡單的故事裡,卻偏偏譜出一段半點不平凡的愛情

男主角的義無反顧,女主角的外柔內剛,
當中每一份感情,愛情的、親情的
友情的,
在這個流行速食文化的世代,已經買少見少

最欣賞的,除了感人中的輕鬆搞笑情節,
特別還有每一個催淚的場景,
比起一般煽情愛情作品,
《不再讓你孤單》明顯要技高一籌,
因為流下的每一行眼淚,都不為傷心,而為感動

愛,才是最強的力量






這一次我「十卜」妳!

幾個月前,我在網誌上提到好友離婚的事,
我以為既然各自都開始新戀情了,就自然高高興興的各安本份,各不相干好了。
誰知笨人真的做起甚麼來都異常的笨!

一個下午,突然收到好友來電,
話筒裡傳來她氣沖沖的聲音:
「他竟然說不想現任妻子不開心,叫我刪除了我的網誌!」
別說當事人,就算我這個局外人,身為好朋友,也氣得冒火三丈!
當初這笨男人向我求助,欲與我好友重拾舊好之時,我就曾罵他魯莽衝動。
現在真證明我罵得一點沒錯!

先生!
想拯救婚姻之時,你不斷在社交網上聯繫伴侶的朋友,
最後你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離婚後再戀又再婚,
更公然張貼你和新戀人新妻子的親密照,
你愛得光明正大的同時,
可有想過前妻的感受?可有想過她並不想被人追問自己的感情問題?
又可知道她一個小女人,為避開別人尷尬的追問,連社交網也不敢多上?
你無情兼無腦得完全沒有理會這個你曾經口口聲聲愛得不能分開的女人的感受,
現在憑甚麼要求她顧全你現任妻子的感受?憑甚麼?

先生!
那個網誌,從你們婚姻亮起紅燈那一刻,她就再沒有動筆寫過半句,
甚至到簽了離婚書後,更加看也沒多看,
一心擱在那個虛擬世界的一角,讓時間沖淡一切就算了。
她千方百計不要去記下你的不好,也千辛萬苦的走出婚姻失敗的陰影,再重新上路。
在你和她之間的事上,她已經盡了她最後的努力,好好生活。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過去的事,就只能讓它過去,
你現任妻子應該早知道你曾經離婚,她要是不能接受,早不應該嫁你,
一邊說著愛你,一邊去翻箱倒篋查找你的過去,看你前妻那個已經封塵的網誌,
然後連累自己不開心,甚至還膽敢倒出來,連累和你一起兩個人婚姻都不開心,
這除了怪你妻子為人和你一樣笨,自討苦吃,還可以怪誰?
你要是愛護你的妻子,應該教她如何做一個好女人!
時間太多太無聊,應該找些更有意義的事去做,不要無事自找煩惱!
除了你以外,只有你太太有能力停止做一些令自己不快樂的事,
無端把責任推在你前妻身上,找你前妻的麻煩,擾亂她的生活,
只能證明你是一個推卸責任的蠢男人!
你前妻沒有半點責任照顧你現任太太的感受!

氣得頭頂出煙一刻,我真有想過打電話去罵這個懦夫。
但忍著忍著,最後覺得還是不要浪費這點力氣好了。
如果他有那麼一丁點智慧,能聽明白如此顯淺的男女相處之道,當初需要弄致離婚麼?
一個愚笨的魯男子,最後配了一個不會做女人的女子,這總算是happy ending,
以後希望他倆永遠幸福快樂,感情不要出現任何差池,以免再誤傷他人。

年多前,就是因為他這種沒頭沒腦的衝動,傷害了我好友,
現在人都分開了,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了,
他卻還是再一次因為自己同樣不帶腦袋的衝動,闖入她的生活,

生氣過後,我衷心的恭喜我親愛的好友,
她當年離婚的決定,顯然是對的!



五月三十五日

選擇在Google立網誌,只因一個考慮:內地網民看得到。
我在中國歷史上,肯定不過是一粒微塵,
但卻深信,承傳史實
,是國民責任
我不過想做一個負責任的人


誰知,
五月開始寫,
還未到六月,內地網友上不到Google Blog了

我沒半點IT知識,只得做好本份,繼續寫

其他人,拆解的拆解,翻牆的翻牆,

總之,各盡所能

轉眼兩年,
網誌、facebook、微博,

我仍然盡我所能,不停的寫
但卻同時間眼見,Google Blog以外,微博更強行刪去相關留言

當初準備在這邊寫網誌之時,

曾與一位八九年前後出生的內地朋友,談起廿多年前這一天晚上發生的事,
她那一臉茫然天真,毫不知情的反應,
現在回想,始終痛心


中國人,還要自欺欺人到哪一天?


已經千方百計,避忌成此,微博卻仍然不放過大家......

我不能「十卜」你

再一次證明,互聯網世界非常假!
在人家的相部留言,一定要「十卜」、「令令」,
其他說話,如「這個化妝師不太專業」、「衣服如此配搭不夠漂亮」,

NO!沒有討論餘地!
因為也沒有人明白何謂「對事不對人」。


結果所有女性,
有顏色塗在臉上,就是靚女,
衣著打扮特別一點,又是靚女。

然後街上滿是自以為靚的古怪扮相,不打緊,
但久而久之,又一種是非黑白觀念被網路文化嚴重扭曲,才真要命!

對不起.我一點也不漂亮!
但我對「靚」有一種執著與堅持,真不容許我說謊話,
面對不太重要的人,我選擇沉默,
所以如果我出聲,一定只因為我著緊你,
不想你再被那些不負責任的人在網上留兩個言就騙倒你!

我親愛的好朋友和至親們,
如果妳們介意聽真心話,
如果妳們只喜歡聽人讚,
請先跟我說一下,
我實在不想再傷害多一段感情、一個我心疼的人!

誰是始作俑者?



接二連三聽到朋友投訴,嫌棄另一半悶。
這是一個時有聽聞,卻很不負責的指控,
說情人悶嘛?怎麼當初你又會看上這個悶旦?
說關係悶嘛?別忘了你也身在其中,責無旁貸!

熱戀之時,
對方說話再無聊,妳還是會笑逐顏開,你還是覺得她可愛

日子久了,人看膩了,
即使說的話依舊無聊,但聽的人卻習慣了,厭了,要怪誰?
戀愛會令人體內釋放多巴胺,感到快樂,大槪很多人早已聽聞,
但原來根據科學計算,除非有病,否則其產生的作用最多不超過兩年

你要一個健康的戀人,一段正常的戀愛,
還是要一個長期保持亢奮的精神病人作伴,一段激烈連年不得安穩的感情?
如果你仍然覺得和這個人一起太悶了,
問問自己:你有做過甚麼去改善情況,幫助相處嗎?
或是你不過一邊向朋友吐苦水,一邊翹著雙手,怪他/她不做這又不做那?

相處是一門學問,跟你父母學習吧

你爸媽每天上班下班,回到家裡都跟對方說差不多的話,
十年如一日,他們有嫌棄過對方悶嗎?

誠實些,公道些吧!
不愛便不愛,沒有對或錯的,何必強把罪名加在別人身上?
情人沒有變悶,不過是你的心不在了,自然覺得沒趣


你可以選擇

五年「爺孫戀」 揭玩情人生
(星島)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05:30

(
星島日報 報道)一步錯,步步錯!為了一個情字,陳學殷放棄了運動路上的大好前程,更因珠胎暗結而要奉子成婚,可惜她卻嫁錯郎,丈夫大搞婚外情,又對她飽以老拳,其胸口甚至留下四吋長傷痕。最後,與X富商長達五年的「爺孫戀」,更令她鋃鐺入獄。

  現年廿七歲的陳學殷自幼動靜皆宜,愛彈古箏、繪畫和跳芭蕾舞,曾兩度獲得國際兒童繪畫比賽獎項;九八年,年僅十五的她代表香港出戰
曼谷 亞運會雙人划艇賽,獲得殿軍,翌年更創下陸上拉艇機香港紀錄,被視為名將吳家樂 接班人,其後她更在亞洲划艇青年錦標賽及第三屆亞洲室內划艇錦標賽中,分別榮獲女子四人無舵艇及公開組四人混合賽銅牌。

  遭不忠丈夫毆打
  不過,為了一個情字,陳學殷毅然在十八歲「當打」之年急流勇退。她曾於網誌透露,她十二歲初戀,男友一大籮,到十三歲遇上一生最愛後仍一腳踏多船,情人節與第三任男友吃飯時,卻拿著別人送的花,她自責是「花花公主」,又坦言「享受畀人追的過程,卻不想付出真感情,太傷太花時間吧。」

  她一生情路兜轉,○六年意外懷孕後,放棄畢生最愛,與現任林姓丈夫結婚,可惜丈夫不忠,甚至出手毆打她,令她胸口留下一個四吋長傷痕,她曾自拍傷勢上載到網誌,並稱「以後都唔可以著deepV」。婚姻生活不愉快,令她對第三任男友念念不忘,她曾表示與最愛分開了三年,偶然想起仍會打電話給對方,又自嘲「一生中拍拖的伴侶太多了,真心愛我的有幾多……這就是我的宿命吧!或許是上天教訓我多年來玩弄感情。」可能出於對完美愛情的渴求,最後令她與X富商發展長達五年的「爺孫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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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按:

全篇字數才不過六百多一些,卻屢次出現「令她」......
這是甚麼傳媒報導手法,直教每個巿民都學懂推卸責任?

讀書時代,哲學恩師教導我:
「世上沒有人可以逼你做或不做甚麼,
 即使槍頭牢牢對準著你的太陽穴,
 你還是可以選擇唯命是從,或寧死不屈的!」
可不是?
俗語謂「牛不喝水,按不低牛頭」半點沒錯。
除了生老死,有時候甚至一些小病,都可以由我們自己控制得到,加以避免,
你還要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怪責誰?

被人打傷,令你留下傷痕,這不是你可以選擇不留的,
但你可以選擇不與打你的人接觸。
你明知他會打你,卻不選擇離開,自然要為留下付出代價。
做了選擇,卻不願為自己所選擇的付出代價,然後滿口委屈,
就算代價大得贏盡世人同情,說穿了也不過是推卸責任。

任何事情都有代價,而代價也一定是因應閣下的選擇而出現的。
有因必有果,這個世界還算是公道的。







人在做,天也會做!

終於,
災禍總算喘定了,
災民的心情也總算可以開始平復了。
就只用了一個月,
可見這民族的復原能力有多強。
而我們這幫站在對岸觀火的人呢?
一個月的時間,
無論是傷心,甚或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譏諷,
早就一躍而過了。
都巿生活節奏急速,
工作忙,約會忙,facebook忙,whatsapp忙,
我們這班擅忙也善忘的香港人......

從美國911,到日本311,
10年了,
我們看著別人如何在災難中保持高度文明的秩序,發揮人性的光輝,
我們自己呢?
我們可有學懂甚麼?
就單看這一次,
我們除了「盲搶鹽」,還做過甚麼?

常說近年天災連年,
到底這些都真是天災?
或是人類自己招惹的禍患?
我不敢妄下判斷。
但無可否認,
香港人的麻木是越來越沒得救了。

我希望,這不過是針對國家而生的。
雖然依舊冷血無情,
卻還總算拉扯到一個半個理由。

早幾年,我們看這種新聞片,
看得港人淚流滿面,痛心疾首,
現在,即使同樣的目瞪口呆,
中間卻夾雜著許多無謂的冷言冷語。

是的,我也相信,這次災難是出於天意。
從來沒有見過軍國主義消失在那片土地上,
原來就靜靜地找個鄉村地方,閉門造車,秘密研製核武,
卻一剎那間被挖開在全世界面前。
這一雙能把秘密輕鬆翻開在世人眼前的手,
原諒我有宗教背景,我相信,必定是祂了。

但這種天意到底在提示我們甚麼?
「地球在發怒!」
唔。我也贊成。還有呢?
明明不可能有他國人知道的事,
偏偏可以一下子變成全世界共同話題,
可見天已經看不過眼,在插手,
用行動告訴我們何謂「天網灰灰,疏而不漏」,
其實同一時候也在教訓我們:
「人在做,天不止在看,天亦會做!
 你們何需多加一腳?又憑甚麼指指點點?管好自己吧!」

而最重要,
始終是生命。
多大的陰謀,都是從政者的陰謀,
與千萬黎民何幹?
但死傷的,往往又是誰?
你問問一個在那邊鄉村地方耕田的有關軍國主義,
他會不會跟你談得面紅熱耳?
將心比己,
我們都不過各自是整個民族裡其中一條小生命吧了。
災難當前,還要跟人家算起與他們本身毫不相干的舊帳,於心何忍?

當然,
帳是要算的。
屠城責任非追究不可,
侵華惡行絕不能輕易忘掉,
但除了看對象,也得看時候。
四川地震時,你可有走到天安門廣場喊「平反六四」呢?
如果閣下沒有神經錯亂,把時空交錯得一塌糊塗的話,
就請講講道理,適當時候做適當的事吧!
如果做不出,麻煩少說一句不適當的話就好了!


無法放上整條新聞片,因為根本不敢完整地重溫那些駭人的畫面。









真正的烈女

我從不是她的粉絲,
但無可否認,她的歌,已成為我這一輩集體回憶的一部份。

論歌唱造詣,實在不宜講。
但自從她決定下嫁倪生,我由衷的欣賞這個女人。
我承認,這份欣賞,有著一種自大同時自憐的成份。
這麼漂亮的人,我憑甚麼自比呢?
但,我的確和她很相似!

如果我不是基督徒,相信有前世這回事,
我們大槪都在上輩子欠了另一半太多太多。

很多人都認為,感情上最不能接受的,是第三者。
但這兩個男人,在二人感情世界裡加插的第三者,多得不能盡錄,
從有感情的,到逢場作興的,從互相調情的,甚至到搞上床去的。
當全世界人都認定倪生是個不應被寬恕的大混蛋時,
周小姐用行動證明:這一種,就是愛。

有別於一般大眾,我真正的感動,
我深信,這份勇氣與堅持,背後種種難處,實在不足為外人道。
夜爛人靜的時候,想起與另一半相愛多年,竟然被如此出賣,背叛感情,
那一種痛徹心扉,那一種傷心欲絕,
無論再流多少眼淚,也無法沖洗掉。
然後心裡的愛與恨不停翻滾、糾纏,
被最愛的人,傷害得最深,誰能忍得住沒半點恨?
把不得這個男人從來沒有在自己的生命裡出現過,
把不得
那個女人一輩子都要被慘痛的感情傷得體無完膚,
把不得兩個賤人就在自己面前活活被自己折磨死!
當心底裡的恨到達頂點,
一轉臉,看到他被天下人唾罵,
看到他的無助,他的自責,他的痛苦,
就會突然發現,
原來我並不想他就此消失世上,

原來看到他傷心,我會比他傷我的心更痛,
原來,我是如此深愛他。

沒有同樣經歷的人,完全不能理解,
只會覺得這是一種固執,甚至犯賤。
但經歷過,我們終於確徹的明白: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永不止息。」

烈女,應該有新的定義,
不住靠兇,單有一股蠻勁與傲氣,
這個年代,誰不會?
能背起外邊所有風風雨雨,依然沉默、堅定地忠於自己所愛,
這,才是烈女。


我以前也以為,感情裡最不能接受的,是第三者。
最近發現,當接受過無數次後,
原來感情裡最不能接受的,並不是第三者。
聽過一個舞台表演裡的一句話:兩個人只要死不放手,自然會長相廝守。
身邊也不乏情侶,吵吵鬧鬧過日子,但兩顆心始終沒有動搖過。
兩個人的感情,單靠一個人堅持,實在太吃力,太累。

願倪生能珍惜這一份堅貞不移的愛,
還周小姐一份義無反顧的真情,
她值得的。


最想聽到的一首,以前演唱會唱過,這次就沒有唱了......

這才是瞭解

其實我也蠻容易在潛移默化下被思想改造的。
聽多了電台節目主持人的論調:「結婚後三年再跟我說你們何等幸福吧!」
我也慢慢認同了現代愛情故事兒戲居多。
很高興,今天參加了一個滿有愛的婚宴,叫我反思了自己這種灰色的心態。

可能很多人都會希望自己的婚宴能比其他人的特別,
剛好新娘一直是個鬼靈精,滿腦有趣主意,
整晚幾個特別安排,都是一般婚宴少見的,敢情多半出於她的構思。
舊式電影序幕曲作開場音樂、帶戒指時播歌吹泡泡、教會兄弟姊妹獻唱聖詩......
第一時間想到:「再一次證實,辦婚宴是何等費勁得令人怕怕!」

中場時候,新郎也來搞搞新意思。
預早邀請了一個將要遠行的新娘朋友,錄影祝福獨白的短片,
再播出一段自製的動畫,作二人的戀愛回憶錄,
最後,大光燈遠遠的照著會場門口,
新郎背著結他,慢慢走到台上,
然後自彈自唱,還改了歌詞.
那一刻,我為自己沒有掉淚感到驚訝!
他做了我希望自己終有一天見到我的新郎會為我而做的類似事!

新郎一開始時說過,新娘很會遷就她。
這叫我感到意外。
看兩位的表現,甚至新郎自製的短片,也會以為情況相反。
我再一次想到:
能說出別人從外表看不出來的真相,這才是瞭解。
所以,
其實我和他都太互相瞭解了。

不能言喻的王菲





常說自己從來是個懂得享受獨處的人,
喜歡一個人星期六去看電影特價早場,
同樣,一個人看演唱會也不是第一次了。

很多人聽到$380/ $680 / $980這三種票價之後,都「嘩」一聲。
但我相信只要有份進場看,都會認定是物超所值的!
單是開幕一曲《約定》,緊接一曲《償還》,
已經叫人馬上感覺從亞洲博覽館,全身投入到她的音樂世界裡。
想得到以這兩首經典作開始的那位,實在值得掌聲讚賞。

認識好些朋友以前都在唱片公司或製作公司工作過,讓我有不少看平演唱會的機會。
決定掏腰包付正價進場那些,通常是我精挑細選的。
但不靠說話,單靠歌聲,能感動得我落淚,就只有王菲一人。
《我願意》只要出自王菲的瀝瀝鶯聲,自然催淚。

聽過有些人會嫌棄歌手說話不多或不動聽,而不喜歡看他的演唱會。
實在丈二金剛,叫人摸不著頭腦。
想聽動聽的說話,聽演唱會幹嘛?
王菲貫切其三不:不多言,不請嘉賓,不「安歌」。
這是她的風格,也是她的理念, 完全恰如其份。
作為歌手,本份就是唱歌,
不多言,不請嘉賓代勞,
足兩小時,全花在唱好每首歌上,還何需「加碼安歌」?



說到「唱好每首歌」,
王菲那一個「好」的程度,叫現時樂壇上任何一位歌手都莫塵莫及。
聽眾們絕大部份只會以為聲音響亮地唱到高音,就是實力派歌手,
沒有多少個知道唱歌與口形有關,
如果再說諸如發聲部位這種高階版,
要不坐在位子上睡著,要不站起來掉頭就走,
連歌手們也許都會覺得無謂,反正聽眾又有多懂呢?
但即使不是歌唱家,唱流行曲,
王菲都堅持用最正統的唱腔,唱好每首一歌每一粒音,
這,就是專業。

以前有唱片公司把王菲打造成一個皇者形象,
更多人覺得她人如其名,像王妃一樣高貴典雅,
但若看過她的微博,發現她完全跟螢幕前不同的可愛一面,
又仔細留意到她在舞台上自我審測和投入表現,
就會覺得皇者也好,王妃也好,可愛也好,
再沒有一個詞語能恰當地形容她的獨有氣質。

演唱會最後一幕,請來王家衛導演幫忙設計,
在舞台中央升起一大面鏡,角度剛好從上而下影照出王菲的背影,
唱出《彼岸花》,輕輕道出「觀自在」之念,
最後鏡面一轉,反映出開始離席的觀眾,
當中又有多少個明白這種勸世出塵的心思?

我的宗教信仰與王菲不同,
但「觀自在」這種分明自我與本我的功夫,
抵禦軀體上種種對世界各式誘惑的慾求,
我倒認為每個人學著做好,則天下太平。

最大的安慰

這確實是我聽過最大、最真實可靠的安慰.

為著自己的毛病而煩惱.
因為最煩的,不是願意或不願意改善.
最煩的,是如何改善.

就算面對自己,承認自己,審測自己,責備自己,全都做到了.
一直錯了幾十年,一下子,如何改善?

其實他早說得沒錯:
「除了提醒自己改,就再沒有方法了.」
聽起來虛空,做起來卻深深明白是如何實際!
提醒,
是最基本,最必須,最湊效的一步.

然後祂又來了!
其實祂一直都在.
今夜靈修書上如此安慰並提醒: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
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希12:11
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牢牢緊記:
站在世上,也當定睛天家的寶物.
現今的苦痛會帶來永恆的喜樂.



大槪因為我用錯了方法

經常誇口說自己忍耐力強,
結果卻看到自己多年來重覆因衝動誤事;
於多少控制到自己的衝動,
卻又竟幼稚得自控地犯性質近乎一樣的錯!
連我都覺得自己很可怕!
我到底在幹甚麼?

打從第一句,甚至第一個念頭開始,已經出了問題.
就像起錯了針,即使往後再如何努力,怎能編出想要的樣式?

早幾天靈修時才在祂面前責怪過自己沒良心:
「安於逸樂就忽略了祢,有何異於齊宣王?」

結果責怪歸責怪,安逸卻還是繼續的安逸下去.

這個晚上,
從新來到祂跟前,
深信祂一定會跟我說點甚麼,
多累也不敢打蓋睡,
寫筆記也不敢怠慢.

結果再一次證明,
祂是何等信實可靠,何等愛我......



只有人類藏有「天使與魔鬼」的鬥爭在心中,
如沒,恐怕會偏執成變態!
但即使有,又是誰勝出呢?


「他既來了,還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16:18
按照存在自我的相對性,跟自己說話是常事,
但要經常赤裸裸地面對自己、審測自己、承認自己、責備自己,談何容易?


願我每次失敗時、犯錯時,緊記問自己:
妳正在對自己說甚麼話?
用甚麼說?用愛嗎?用恨嗎?
有聖靈的感動在其中嗎?
有神活在其中嗎?


唯有時刻警醒,
求主給自己,並非順景,而是力量.
正視自己的力量,
審視自己的力量,
承認犯罪的力量,
責備自己的力量,
改善自己的力量,
咬緊牙關面對困境的力量!

這套絕不是鬼片




我從來不看鬼片,
但這種與宗教有關的真人真事,卻異常吸引我。

本來單是找上Anthony Hopkins來做撞邪神父這角色,
光靠想像,已叫人心寒,
但帶著一種教徒心態進場研究,
看罷全片,我也反常地沒有別轉過臉,看漏任何一個鏡頭。

因為相信有神,自然相信有鬼,
非常符合邏輯。
所以對我來說,
整個故事,以致整個話題,都毫無探討必要。
倒是如何面對「鬼」,這個才是問題。
而我曾經不
止一次想過,也甚至實在曾經遇過!
經驗告訴我,我的膽量比自己想像的大,
因為即使未信主前,我也相信邪不能勝正!
單純,直接,卻真。
而信主多年後,我現在更明白,
即使肉體上最後邪惡獲勝了,
事實上卻仍然是邪不能勝正的,
因為一切自有祂的意思,都在祂的掌控,甚至都按祂的安排,
而祂,是絕對不會輸的!

再見了,現代偉人。



終於,不想發生的,還是發生了。
對於華叔來說,這是一種病痛的解脫,
對於每一個渴望追求香港,甚至中國民主自由的人來說,
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沒錯,時代巨輪從不停向前轉,
但,新一個誕生的時代,又是甚麼光景呢?


在這個連「民主」都可以被利用和錯誤解讀的年代,
還有甚麼更可怕的在前面等著?
我們隨著時間,向前慢慢走去,
沒有人知道答案?
不。
說穿了,其實根本沒有人想和敢說。

現代偉人寥寥可數,
作為香港的民主之父,華叔可算是其一了。
一個帶領民眾追求民主的人,
千方百計救走被逼害圍困的年青同胞,
臨別時,不是叫這幫新一代甚麼接好民主棒,
而是提醒他們:
「不做壞事, 先溫飽, 學外語以便生活,
最後有時間騰出來,努力為民主幹點甚麼。」
這一種氣度,從古到今,都世間少見。
應做,能做,便做,且做好,
這概念聽起來簡單直接,卻有多少人能踏實的做到?

最令我意想不到的是,
公共利益以外,
華叔的私人感情世界,
原來都如此忠貞動人。
為不能結婚的另一半許諾終生不娶,
這一種浪漫細膩,同時轟烈堅定的真愛,
恐怕以後只會被視為天方夜譚的傳說。


第二次的創意




又一套本來不打算進場看的戲,
全因為怕令日後潛水留下陰影。
但他也不無道理,
如《127 hours》,
看了前人經歷,多少可以學到當中的求生方式,於己有益。

但這次James Cameron著實令我有點失望。
阿凡達的3D如此驚人,電影帶出的訊息如此發人深省,
到看這一部《Sanctum》時,卻有很大落差。
當遇險和逃生的經過被刻畫得如此細緻,
故事性自然變得強了,最後想表達的意思,反而顯得遜色了點。

至於3D特技效果,
感覺並不如廣告和朋友般形容 --- 身同感受的窒息,
也許,相比下,
阿凡達的動畫與實景重疊又交替,
令全程實景上的3D效果,顯得平平無奇,了無新意了。

第一次大玩特技,是新嘗試;
第二次再玩,就是舊調重彈了。

Tom Hanks有接班人了!




很早已聽過這套電影背後的真人真事,
本來興趣不至於大得要進場看,
但還是和他一起去看了。

幸好沒有錯失,才見證著小綠魔的驚人演技!
當年Tom Hanks的《Cast Away》,
獨挑大樑,撐足個多小時,始終沒有悶場,
這次James Franco雖然演的時間比較短,
但單是那幕「一人分飾兩角」,對答如流,
已經拍案叫絕!

到了最駭人一個畫面 --- 斷神經!
小綠魔的演技,加上音效配合,可謂天衣無逢。
一陣撕磨弦線的聲音後,突然「咚」地一聲,
弦斷了,所有聲音頃刻中止!
我不知道現場每位觀眾是否和我感覺一樣,
我的手筋,也被活生生勾斷一樣痛!

近年這種「大難不死,學會珍惜」的寓意,常常出現在電影場景中,
即使有人或會看得膩了,嗤之以鼻,
不過單是上述兩幕,這一齣已經值回票價了。


信則有

半為興趣,半為陪朋友,
看了一齣滿有意思的舞台劇。

「存在主義」本來就是一個很難說明的欄目,
所以雖然表達手法實在明顯畫公仔畫出了腸,但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最主要是,如果不畫出腸,有多少觀眾能看得明白呢?
這個年頭,
連宮崎駿借來的簡單童話,
在網上一看,
也找到幾十種令人啼笑皆非的分析角度,
存在主義?!
這是那兒來的新玩意呢?!

很久沒有和製作單位一起作「賽後檢討」,
看到他們著緊我們觀眾的想法,
這是舞台劇藝術之福。

前面當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尤其演員表現和導演技巧,
但以第一次探討此類題材來說,已經是good try,值得掌聲鼓勵。

完場後和朋友再談起來,
她還有參與舞台劇表演,要求自然比我高,
問到我為甚麼能如此深刻理解,
我只能笑笑說:有經歷,有代價!

南韓三無



一句戲言,就促成了這趟旅程。
一行七人,有男朋友,有好朋友,還有好些新認識的朋友,
各有目的,各有路途,各有收穫。

感謝好些朋友提點,所有藥物和保暖衣物都沒有缺漏,
預算最壞的情況,也最終沒有發生。
不過也許我們所到之處超出朋友預算範圍,
單靠國語,再加英文,並不可行。
首次踏足一個言語不通的國家,挑戰成功!

去年在沙巴潛水,一直叫我回味無窮,
今年決定再試試另一種運動,滑雪去!
與第一次下潛前感覺無異,
我這個笨拙的天生悲觀者,
總是把困難度在腦裡無限量放大,
又把自己的堅毅和忍耐能力看得太輕。

明明說著有點暈眩,想自行先離場休息了,
卻還是默默的挺著,又多上山去,下滑幾趟!

每次我們腳步亂了,快要跌倒了,
導師的聲線便會著急起來,還顯得有點兇,
但若沒有他這一點認真,我們應該早已傷痕累累了。

也許是先入為主,
也許因為至少習泳,熟稔水性,
初次體驗滑雪後,興趣不比潛水大,但仍然覺得很好玩很刺激。

花了如此長的篇幅談及滑雪,
但餘下的行程卻似乎變得不甚了了。

水族館和動物園仍然令我倆滿足而愉快,
電鰻、食人魚、企鵝、犀牛、河馬、巨鷹、雪豹,
全都叫我們嘆為觀止,
連相機也忙得耗光了電呢!

但若論到首爾明洞,
卻沒有給我們留下良好印象。

同行的女生們組成瘋狂購物團,
單單在幾個港人熟悉的著名「買點」,
已經是她們的重點行程。
但對於從不喜歡旅行時shopping的我和他來說,
買手信,要不隨行隨買,要不一天時間就夠了。

友人說得再準確沒有,
南韓的食物,幾乎沒有不是紅色的,
辣對於他來說已經有點難度了,加上一層層的油,
到最後一天真的引發腸胃病,
還能撐到落機後才去看醫生,
他真的很厲害!
我也肚瀉了大半天,
腳軟了,胃口也變差了,就當作瘦身減肥!哈!

可能是民族性,或是文化問題,
南韓人實在蠻粗魯無禮的。
一出一入地鐵車廂,不論男女老幼,都使勁的推撞,
碰得膊頭都聽得出聲響,我們都雪雪呼痛,
他們卻面目無改,都習慣了。

此外,他們的地鐵實在很古怪。
線路設計和班次安排都混亂得莫名其妙,
站內和車廂內的基本設施良莠不齊,
連地洞一上一落的建築構造,都笨得百思不得其解!

我的旅遊目標,本來就是「盡量不重覆,好遊遍世界各地」,
加上總括南韓三無:無文明、無禮貌、無靚人,
除非突然又想滑雪,否則不會再踏足這地方了。


一年人事已翻新

這到底是香港人的婚姻觀出了問題,
還是現代人的戀愛模式實在變了?

為了辦婚事而結婚,
花了一整年時間計劃,
計劃進行中,仍然非要補做第一步的求婚程序不可,
然後終於鬧哄哄的搞了一台表現,
結果婚後不到一年卻又分了。

我沒有想過自己的朋友會變得如此荒唐,
但更荒謬的卻還未發生。

鬧婚變時,明明把對方所有好友都揪出來幫忙補救,
誰知失敗後還不記得有沒有半年時間,
又可以高調公開新戀情,
甚至再準備第二次婚事去。

另一邊廂呢?
明明自己當初斬釘截鐵要離婚,
聽聞對方的新消息,卻又泣不成聲。
唯唯諾諾聽好了朋友的勸勉,止住了淚,
幾個月後再約見面時,
原來又開始拍拖了。

我絕對替朋友高興,
至少她現在高興就好了。
但對不起,請等等,
我真的跟不上了。
有人可以告訴我這個是甚麼年代嗎?
我非常懷疑,
不是這個世界轉得太快,
只是我這個仍然憧憬細水長流與天長地久的古代人,實在走得太慢了。

鐵膽組合




我都忘了這系列中有多少套是我和他一起去看的了,
但不打緊,最重要是每一次都叫人捧腹大笑。
Ben Stiller 和 Robert De Niro這兩個大男人,合拼便成為一對活寶!

最成功的喜劇大槪就是這種了!
無論拍了多少集,故事藍本不變,
卻依然笑料百出,沒有悶場!
以後單看演員組合,就叫觀眾乖乖買票進場,肯定不會令人失望。

突然想一想,港產電影好像也沒有成功做到過,馬上給比下去了。

被陳可辛騙了!



就是這段預告片把我騙入場的!
加上瞥見陳可辛導演的名字在電影海報上,
把兩件事聯結在一起,
以為陳大導再以類近《金雞》的手法,
從超人的角度,穿越時空,說中國的故事。
結果,是我想得太多了。

令人發笑,從來不易,
當坐在戲院內,
看到字幕,發現谷德昭編劇和導演,
驚訝之餘,我馬上放低了自己對喜劇的尺度。
農曆新年,看些簡簡單單的傻戲,
隨隨便便大笑一番,到底都是開心的事。

兩個人加起來都過半百了,
還興致勃勃的看午夜場去,
這倒是更叫人開懷愉快的第一次。

總有一天......


祈禱六年,終於能踏出這第一步!
實在要老套點說句:黃天不負有心人!

他笑言:妳「導」我。
是的。引導。
與其說我耍詐,不如還是說一切都在祂掌控和安排下發生。
沒有祂的應允,難成美事。

不出我所料,
他照樣會按自己的觀察,多少看出新朋友的性格,
當然,要每位教友都盡善盡美是絕不可能的。
但,
我抓緊祂所應許,相信祂的信實,
總有一天,
他會和我們一樣明白,
作為基督徒不代表人格必定超然,
只不過身份上,是一個上主的僕人,為神作該行的事。
同枱食飯,各自修行,
最後誰能獲天上寶貴的奬賞,誰要永遠痛苦地悔疚,
都看每個人的造化了.




多一句, 不如少一句.

一年復一年,怎麼我還是沒有學會謹言少說話?
朋友一句說話,即使聽上去多無不講理,

卻令我無法回應。

禍從口出,大槪就是這個意思。

無論再解釋幾多遍,
只要說穿多一點,
每個人都會再用自己的尺量多一點。


結果,
他有多進步,
都變得白廢心機。
當然,
禍是他自己先闖的,
他自然要承受後果,
但,
不應該包括我的間接傷害。
我心痛、後悔得,不能說話,
為自己,更為他。

以後不說算了。
好朋友又如何呢?
說到底,都是與這段關係無關的人。
你一言我一語,加深了痛楚與壓力就無謂了。
關心我,陪我開心就好。
傷心的部份,自有去處。

借東西的宮崎駿



像重溫了一遍《風之谷》時期的宮崎駿,
電影散場後,又慘出淡淡憂愁與心痛,縈迴不去。

與宮崎先生如此不謀而合的世界觀,
難怪會被借來搬到大銀幕上去。

「不為人知,不代表不存在。」
會這樣思考的人,本來已經不多,
更遑論要究其當中頻危絕種的因由,
又,在這個地球空間尚被嫌少,非得要往外太空開發不可的年代,
令生態鏈和各式生物傷害最大的開懇者 --- 人類,
不正是毀滅者本身嗎?
誰又會自我判決這個罪名?

不!我又胡思亂想得太深了。
更多更簡單的心態,只不過跟動畫中的女僕無異:
非我族類,全屬異物,雖無過犯,一律殺絕。

而最寫實,也最諷刺的角色,卻是男主角。
在這個全民皆兵的瘋狂年代,
少一點「好心做壞事」,少插手,可能已經算是幫上一個大忙了,
何況,平凡人呀!你自身也難保!

要為別人做點甚麼,亦要先看看自己能力所及。
可惜這個世界不可能沒有壞人,而警察亦不過是凡人,
除非真有超人,否則地上各物種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小朋友,願你長大後知道...




很久沒有兩個人日間去看戲,果然是一個錯誤的決定!
與電影無關,Jack Black演喜劇十拿九穩,
我們也笑得合不攏咀,完場後又開始玩新的口頭禪!

問題始終是出在人身上。
手提電話在香港有多少年歷史了?
電影院提醒我們多少年了?
為甚麼連戲院內關掉手提電話響鬧裝置那麼簡單的事,
卻永遠有人不合作?

如果那通電話不過等閒事,幹嘛非接聽不可?
如果正在等一通重要電話,還看甚麼戲?
說到底,沒心看電影,還走進戲院幹嘛?
閣下不怎愛看戲,也可否不要影響其他在場觀眾?
自私的人哪~ 文化水平太低,不認識「尊重」二字嗎?

我們失策,沒想到這類戲種會吸引大人帶著小朋友進場看,
小朋友不懂安靜,我們可以理解,
但作為成年人都不以身作則,他們的子女又怎可能學好?
小朋友們,願你們長大後知道是非黑白,
別要把上一輩的陋習世世代代的延續下去!


惡搞不如樂搞

「惡搞」絕非近年才流行的開玩笑方式,不過今年才被如此命名。
惡搞的確為人帶來很大歡樂,除了被惡搞那位以外,大槪沒有人不會捧腹大笑。
但我這人就是太過認真,
無論玩得多開心,一靜下來,難免又自我審視一番。


叱吒這回的「樂搞」實在開解了我有關這方面的迷思。
要搞麼?搞得更有創意的,更具意義的,好加多些正能量。
我高度欣賞這種叱吒精神!

幾年前,吳君如小姐就曾有這樣一句至理名言:
「每個台都有自己嘅遊戲規則,唻得我個場玩,當然要守我嘅遊戲規則!」
又正如容祖兒上台時所講:每個人心裡面都有一個頒獎禮。

賽果公不公平,從來不值得討論,
天下間哪有一個頒獎禮能滿足所有人的要求?
不需要每一個奬項都如你所願,
只要辦的有聲有色,表演的落力,看的投入,自然是一場good show!


周國賢帶病表演。《有時》打入十大,實在令人感到振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