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第幾層?




從來沒有一套電影叫我買票進場看兩次!
發覺自己慣性地專注幕後種種,經常忽略了一些內容細節,

這也正好解釋了為何讀書時代看過的書,都給忘掉。

問過不少朋友,原來夢中夢並不常見,難怪故事對大多數人來說都過於天馬行空。
但對於造過不止一次夢中夢的我而言,潛意識這題材的確特別引人入勝!


看過第一次後,
雖然事後回到辦公室裡,與同事討論起劇情,同事忍不住驚訝:妳鑽得如此深入!
但其實我腦袋裡仍存著少許問號。
按奈不住,把床頭櫃裡的亦舒放回書架,換上佛洛伊德的《夢的解釋》,

正在掙扎著要謀求一些方法,甚至笑說要儲些澎湃的樂曲在手機裡,
好叫自己要適時地從哲學和心理學的世界裡醒轉過來。

誰料第二次陪友人重看,很多細節都變得鉅細無遺,
當一切清晰無誤地放在眼前時,的確毋須靠誰一把揪出來,頭腦自然一片澄明。
佛洛伊德,有緣再見了!
:p

值得一提,
由DiCaprio主演,繼《Shuttle Island》後,《Inception》確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精彩,
可惜前者劇情推進驚喜不大,後者則有見DiCaprio不太拿捏得來,
緊張情節,單靠其表情也許還能繫緊觀眾的心;
但感情戲,卻未能令人投入。
期待更上一層樓的DiCaprio!

「有啲,一定唔可以變!」




老實說,單靠宣傳海報和演員陣容,實在很難叫我對這套電影產生興趣。
但聽了一位身兼電台主持的電影人推薦,想看看其專業眼光如何,
就買張早場戲票,又一個人進戲院裡去。

看過《歲月神偷》,不難猜到李治廷的表現如何,
作為一個新人,實有其何塑性。
衛蘭的演技不要提了,
而文詠珊到底是在演戲還是做回自己,也說不定。
但看罷此戲,卻令我對黎先生敬佩起來!


首先,不進場看,不可能知道原來他戲份如此重,
可見他並不想以自己作招徠;
其次,為了表現出八十年代的世界,
這位極少在鏡頭前跳舞的天王,竟然苦練出Michael Jackson的跳步!
我甚至猜想,黎先生也許不過礙於身份特別,無法參力加去年的快閃街頭MJ舞?
Who knows?哈!
可愛可敬!

感謝吳煒倫編劇對哥哥的尊敬。
「有啲人生存喺世界上,好似一個死人咁;有啲人死咗都好似重喺我哋身邊。」
這句語帶相關地提起哥哥的對白出現了兩次,實在叫人動容。
但,對我而言,最催淚的,出於文詠珊:
「有啲嘢,可以變,點變都得;有啲,一定唔可以變!」
是任性的,是執著的,
但,這一種愛,誰不猶憐?




若有一天能重逢...




多年的戀愛經歷,叫我對中秋節份外看重。
「若有一天能重逢 讓幸福撒滿整個夜晚」
暴雨下的中秋,願大家人月兩團圓。

PS:因著許小姐自身的故事,由她唱《城裡的月光》更是淒迷。願她在另一個世界幸福。

港府真聰明!

社署決定上訴綜援戶租金案
(明報)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17:30

社署決定就一綜援戶就免租及差餉的司法覆核,提出上訴。

社署署長今日已就該宗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決提出上訴許可申請。

社署表示,根據法律意見,有關判決涉及對公眾有普遍重要性的法律問題,當局因而認為需要要求上訴法庭澄清。鑑於案件已進入上訴階段,社署不會再作評論。

原訴人年約60多歲鄧綺瑜,現居於筲箕灣 興東村,她不滿政府於2002年及2007年,推出寬免公屋租金及差餉的紓困措施,社署沒有將無須繳交的租金及差餉直接發放給她。她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被駁回,上訴到高等法院,最終獲勝訴。法官判決社署需向她發還2397元差餉及租金,並要支付每次上庭100元車馬費,及其律師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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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肢漢爭傷殘津貼敗訴 官批制度僵化 社署歡迎判決
(明報)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一生在碼頭和躉船間勞動的工人,3年前因工傷被切去右小腿,因被醫管局醫生評為未符合嚴重傷殘定義,5次申請傷殘津貼被拒,工人司法覆核挑戰社署決定。法官昨頒下判辭,指制度確要依照醫生的醫學評估,社署程序並無不當,但批評制度僵化,為很多有需要人士帶來困苦。

社署發言人昨歡迎高院的判決,並表示會繼續按照現行政策,向合資格的嚴重殘疾人士發放傷殘津貼。對於法官的批評,社署表示去年底已成立了跨部門工作小組,以跟進申訴專員就傷殘津貼計劃執行細節所提出的建議,工作小組期望盡快完成檢討工作。

高院法官張舉能在判辭指出,合資格領傷殘津貼的人士,必須獲醫局管的醫生純以醫學角度評為「嚴重傷殘」及「失去百分百工作能力」,而社署的角色是處理非醫學上的行政工作,屬兩者分工問題,社署無權干預醫生的醫學評估,署長亦沒有酌情權去更改醫生的評估,故判60歲申請人李誠良敗訴。

但法官對李誠良的處境表示同情,指在醫學角度來看,他只是截了一肢,理論上仍可擔任文職工作,但事實上若再考慮其年齡、工作背景和學歷,他能找得文職的機會實是很微。

官斥只憑醫學考慮 不理實際環境

法官指出,這案件反映傷殘津貼制度的不足,因現行制度只單憑醫學情况去考慮申請人的工作能力和傷殘程度,完全不理申請人的實際環境,最終造成申請人的困苦,他指制度欠缺彈性,當局應考慮申請人醫學評估以外的實際情况。

由於李誠良與妻子現正領取綜援 ,亦打算索取工傷賠償及循民事途徑索償,法官對他們的情况稍為放心,亦對社署一方大律師透露當局正檢討制度感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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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媽:太過份了吧?!無需交租者能收回免租的錢,身體殘障的卻不予援助!
比爹:左手交右手,終歸不用花我們納稅人的錢,這趟港府算學聰明了!

比:啤~~~~~~~!


平嘢無好

前陣子愛上網上購物,衣物護膚日用品,無不先在拍賣網上查找一番,必有所得。
但幾次經驗下來,卻教我以後非打醒十二分精神不可。

愛上每天敷面膜,一買便兩盒,盛惠HK$76。
計算下,比街舖便宜了二三十元,洋洋自得。
誰知回到家裡,剛折開獨立包裝,取出紙膜,才知被騙。
論形狀大小,氣味,都肯定是假貨,
不少更沾有一些暗啡色的不明粉末,不得不馬上棄掉,
餘下的,試著快敷五到十分鐘,猜想在港假貨應不致爛面吧?
豈料一敷在臉上,雙眼即感刺激不適!

七十六大元,付諸流水。

再打開衣櫃,查看在網上買回來的十多二十件衣服,
加起來才約千元,三四十到七八十元就有一件,聽上去真的便宜得令人心動。
但近一半的質地或顏色,與電腦屏幕裡及個人想像中比較,貨不對辦,
無法轉賣,唯有新簇簇的捐出去,

餘下近十件,部份穿了才一兩年,又不喜歡了,
現在仍然留下的,無論多喜歡,也不過小貓三幾只,浪費了的金錢,已經不敢計算。


任汪阿姐那廣告口號風行多久,「平嘢無好」這情況依然隨處可見。
貪便宜如我,活該窮!

風雨

腸炎讓我有機會在家裡好好安靜兩三天。
回想當晚突如其來的黃色暴雨警告,仍然覺得領會良多。

坐在酒吧餐廳內,我面向著外面的景致,
朋友紛紛到場,有些還嫌空調不夠冷,椅子還沒坐暖,就不住抹汗。
邊吃邊談,遠處傳來一聲雷響,還有朋友誤會附近有餐館搬圍板。
喜劇對白,常有一句「暴風雨前夕份外平靜」,我們總算體驗到。
我看著風刮起來,閃電光亮亮,不消一刻,雨嘩啦嘩啦的傾盆而下。
幸而聚會的氣氛沒被打擾,談笑意猶未盡,
但見第二天早上各人還是要上班,趁著雨勢稍弱,便結帳返家。

天有不測之風雲,
由風平浪靜,至刮風、打雷、下雨,前後不過數分鐘的事,
走過一條天橋,到了海濱行人道,時間長得足以叫天氣隨時變異。
風大得把人也吹歪,別說前行,連站直身子都成問題。
傘子反來反去,如同虛設。
雨不是特別大,但每一滴都清脆的打在身上,
通花leggings和透薄的連身衣裙盡濕,
不太合穿的高跟鞋令雙腿更是舉步為艱,
頭髮濕嗒嗒的在面上亂舞。

左邊的維港捲起層層白頭浪,
「篷龍」「篷龍」一下下憤怒地拍打著岸邊,
右邊的喉管通道成為最響亮的小號,
「嗚~」「咿~」吹出一種荒涼。

經過一個小路口,一個男人走出來,
在我身旁幾尺外,和我一直走著走著。
也許出於好心,也許純粹無聊搭訕,
反正就是不適當的時間和場合,
他向我大聲問了一句:「雨下得這麼兇,妳趕去哪?」
我沒有答話,自顧自努力的踏步。

突然對自古以來用「風雨」比喻人生的困難有了深切理解。
風雨下,
無論身體被吹得多歪斜,
踏出每一步多艱辛,
我認清自己的目標和方向,堅定不移,
每一次伸出腳,像要緊牢地抓著地面,向下生根,
傘被吹翻了,不要怕,
沿路有擾攘,別分神。
十分鐘的路程,會變得格外漫長,
但只要定睛望著目的地,咬緊牙關,不卑不亢的走下去,
總有成功到達的時候。
然後回望走過的一段路,百般滋味在心頭,
風雨教懂我的,全都屬我所有。

回顧馬尼拉



熬過傷心的時候,
相隔足兩星期,
終於有勇氣回顧香港那黑色的一天......

8月23日.
雨,一直下.

放工後,逛了一會,買了新衣,上了車,才致電回家......
話筒裡傳出媽媽少有的心痛:「唉~ 死了。十五個,全都死了~」
為甚麼我會在辦公室的桌面爬了一整天?
為甚麼我毫不知情?

打開家門,
我就一直站在門口,
衣服不換,妝容不卸,
眼睛緊盯著面前32吋螢幕裡的駭人畫面。

這,不可能是真的!

原諒我不過是一個極其平凡的人,
和其餘幾百萬香港同胞一樣,
我們憤怒,我們悲痛,
我們恨不得把那班「特蠢部隊」從電視框框裡一把揪出來,再躍進去救人!
關上大門,是我們一家四口的世界,外面再沒有一個人見過這樣的我。
我破口大罵。
罵談判專家不濟,
罵菲警無能,
罵菲政府不知所謂。
粗口、髒話,越不堪入耳的,越罵得兇狠!
吐出滿口和一個巿井流氓完全無異的口氣。

然後槍手被殺了,
然後旅遊車被攻陷了,
然後他們被抬出車廂了,
然後我低頭問自己:「然後呢?」
人死了,
罵完了,
然後呢?

頃刻間,
我慚愧得抬不起頭。
七條生命,因為一個人的怨憤而殞滅了,
我卻只一直罵,一直怨恨,
我和槍手又有甚麼分別?
我憑甚麼五十步笑百步?
眼淚緩緩流下,為離開了的,也為存活著的。
仇恨,太驚人,太可怕。

往後日子,
香港開始出現兩種想法,
簡單來說,
一種比較負面,
但凡遇有在香港人傷口上灑鹽的行為,無論是否出於菲國,均群起圍剿,

我不明白,別人既觸痛我們,我們幹嘛還要把這種痛不停轉發開去?
另一種比較正面,
盡可能提醒眾人愛與珍惜,勿遷怒菲人。

我開始陷入嚴重的反思,
包括槍手,沒有一個是該死的。
如果在崩潰前,有被好好擁抱過,關懷過,聆聽過,
人非草木,誰還捨得動殺機?
像電影《Sliding Door》,不同的決定,造就出不同的結局。
加多一點愛,事情會否截然不同?

但如今已經再沒有轉彎餘地,死者已矣,生者何堪。
我們除了哭和罵,還有甚麼事能實實在在的做?
趁還能愛,好好愛。
透過悲劇學懂愛,是痛的,
但如果悲劇過後,怨恨依舊,
就等於叫悲劇不斷惡性循環,輪迴上演。
只有愛,才能撫平傷口,
也只有學懂愛,才叫他們不至於死得枉無意義。

反思之外,哀慟的情緒始終縈繞心頭,久未消散,
甚至已經直接影響到荷爾蒙,
就反映在藥物控制下,罕有地反覆無常的月事中。
越是強逼自己放下悲痛,越是把它重重壓在心洞裡不知第幾層的潛意識牢籠中。

不住的禱告,為離世的,活著的,甚至普天之下該學好愛的每一位,
唯獨忘了為自己重纍纍屯積在心底裡的悲愴祈禱,
但有甚麼是祂看不穿的呢?
靈修日誌一個標題把我從憂愁的深淵裡扯上來 ---「他在天堂」
「當我們摯愛的人離世,我們難免哀傷,這是愛的表現;
但在心底深處,卻有不可動搖的喜樂,因我們深知所愛的人已在天堂。」
他在回應我多日來的心痛和眼淚!我很清楚!
何等直接,何等震撼,何等安慰!
甚至回到教會崇拜,牧師又再提醒: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12:24)
願八位同胞結出的子粒當中,包括我們每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