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等的「挽回感情」方法

黃昏三角戀 釀自焚悲劇
明報2009-07-13

欲同歸於盡醋夫燒死 妻與女同事命危
【明報專訊】一段黃昏三角戀,引發自焚慘劇,釀成一死兩危。一名中年漢昨晚到漁灣邨一間飯店尋找分居妻子,指摘她與一名男同事有染,兩人爆發激烈爭執。男子其後把婦人捉緊,然後取出天拿水淋潑及點火,想同歸於盡。在場一名女工見狀,拚命把女傷者拉走,兩婦均嚴重燒傷,送院搶救後命危,自焚漢則燒至焦黑死亡。自焚身亡男子伍偉忠,55歲,其衣服幾被燒光,身體燒至皮開肉爛,當場證實死亡。警方把案件列作縱火案處理,交由東區重案組跟進,探員到場檢走大量證物,包括一個涉案玻璃樽,亦在死者身上檢獲工業安全機構發出的證件,初步相信死者生前在地盤工作。伍某與48歲女傷者林╳珍為夫婦關係。林婦於柴灣漁灣邨漁安樓地下的新泉記海鮮飯店任職收銀員,她全身被淋潑了大量天拿水,七成皮膚燒傷,經搶救後情况危殆。另一名50歲女傷者鍾╳紅為洗碗女工,其雙臂及衣服沾有易燃液體,兩成皮膚燒傷,情况同樣危殆。現場人士透露,鍾婦亦為婚姻問題而煩惱,與林婦「同病相憐」,兩人經常互吐心事,詎料昨日鍾受牽連而身受重傷。

妻與廚工婚外情 夫多次上門搗亂
消息稱,伍與林婦結婚多年,育有一名10多歲兒子,一家三口居於柴灣興華邨。林婦近年疑與店內一名中年廚工發展婚外情,伍獲悉後大受打擊,多次到飯店找「第三者」理論及搗亂。據悉,飯店老闆知悉事件後,為免麻煩,曾與該廚工商談,其後廚工離職。然而,林婦在這段三角關係中,選擇與丈夫離異,近日與兒子遷往鰂魚涌居住,夫婦正辦理離婚手續,她亦與新歡繼續來往。

洗碗工拉好姊妹逃命燒傷
案發於昨午6時許,伍某到飯店尋找妻子,欲挽回夫妻感情,但雙方再度因第三者問題激烈爭吵。鍾婦聞聲上前勸阻,但伍某情緒激動,大吵大鬧間,突然抽出一個載有天拿水的啤酒樽,把液體對着自己「照頭淋」,再捉着林婦猛潑,隨即拿出打火機點火,企圖同歸於盡,兩人隨即變成火人。鍾婦為救好姊妹,即時與伍角力,把林婦拉走,混亂間手臂及衣服亦沾到天拿水,兩婦同樣起火,但仍奮力跑出店外逃命。事發期間,店內僅得數名客人,各人見煙火大作,紛紛跑出店外,有店員亦向兩婦射水降溫。大批救援人員迅速趕至,當時鍾婦已率先跑到店外,林婦亦緊隨其後,兩人撲熄身上火種後,立即敷上保護膜送院搶救。火警中店內湧出大量濃煙,全身起火的伍某仍在一度掙扎,其後燒至全身僵硬倒地。消防員出動一條喉及一支煙帽隊,22分鐘後把火救熄,但伍某已燒至焦黑身亡。警員調查期間,店內一部手機不斷響起,一名探員拿起電話查問,該手機原來屬林婦所有,而致電者正是紛亂感情中的「第三者」,探員立即叫該名中年漢到場助查。而該男子到場後,不斷避開傳媒鏡頭,其後由探員帶返警署。


中年漢向自己及妻子淋潑天拿水後,當場點火想同歸於盡,
最終燒至全身焦黑、身體僵硬,倒斃在店內。


比按:
因為愛,所以希望挽回感情,
但如果愛,會因為挽回不了感情就選擇同歸於盡嗎?
如果愛,會為了挽回感情而多番搗亂嗎?
如果愛,會帶備天拿水去挽回感情嗎?
既不愛,還有啥要挽回?
也許是生活上的習慣,也許是孩子,
但最重要的,不過是自己的面子和佔有慾吧了。
與其說「欲挽回夫妻感情」,
不如說不甘枕邊人紅杏出牆更為恰當。
但撫心自問,
另一半變心了,自己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不會是因為自己在生活上或感情上有所疏忽嗎?
就當自己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
所有責任都一定在對方身上嗎?
因為愛,所以走在一起;
因為不愛,所以分開;
至少比虛偽的為責任而留下,來得真誠。
歸根究底只能說是大家緣盡了, 彼此都沒有責任可言,
既然緣盡了, 還憑甚麼死纏爛打? 甚至要同歸於盡?
任由十歲的孩子頃刻間淪為孤兒,這才是最沒感情最冷血!
一個對妻兒皆不近人情的人,
即使「攬住全家一齊死」, 到了死後的世界也只會被分開,
自己獨個渡過死後的永恆, 生前、死後,身心皆永遠孤獨。
但局外人說多少多久都沒用的,
衝動欠理智的人,一輩子都不可能有清晰的思路。
自私愛面子的人,一輩子都不可能懂得真正的愛。

狗仔隊,你告訴我這些幹嘛?!

六月二十六日,是人類史上其中一個應該緊記下來的日子。
被譽為King Of Pop的Michael Jackson離世。

跟家人說起,
竟然還是聽到一般無知大眾的言論:
「他精神有問題」、「他戀童,被控告性侵犯兒童」,
怎能不替Michael Jackson痛心疾首?
簡單幾句,希望他們思路能更清晰理智。
「有被正式起訴嗎?」
「有錢人打官司怎會輸?」
「你能排除因為有錢而招惹壞心腸的人誣告嗎?」
「胡亂猜度的事豈可盡信?!」
「有趣!沒有被正式確定起訴而且被傳媒不斷炒作的就不算胡亂猜度?」

這就是所謂傳媒力量嗎?
口口聲聲「大眾有知情權」,
然後為了滿足部份生活百無聊賴的群眾,替他們找些茶餘飯後的話題,
隨意侵犯名人的私隱,
甚至不理真偽,大肆吹噓一番,
只顧收視或賣紙成績,不惜在別人傷口灑鹽,甚或穿鑿附會,傷害無辜!

甚麼戀童,
甚麼整容,
甚麼漂白,
誰跟誰搞地下情,
誰與誰不和,
請問,狗仔隊,你告訴我這些幹嘛?!
我知道這些於我有何裨益?
就因為我有知情權?
如果真箇情態嚴重,自然被移出娛樂版,煩不著狗仔隊辛苦出更。
看後能知世情,以好事為榜樣,以壞事為警戒,好自我反省,努力人生。
但如果知情權竟然無謂得如同juck mail box的垃圾郵件,請不要炸我的郵箱!
我仍然清楚記得萬人愛戴的前王妃戴安娜如何慘死,
甚至仍然心痛我國著名早殞演員阮玲玉自殺前留下的一句「人言可畏」。

關於Michael Jackson的,
無論他是黑是白,是愛女人男人小孩甚至愛棵西蘭花,都與我無關!
從他的音樂裡,我深深感受到他熱愛世界,不分種族。
這一種大同精神,甚至不單是一種虛構的創作題材,而是他的做人態度。
看他如何活出這一份世上已難得一見的大愛,
並致力發揮自己的才能,把這種訊息盡量宣揚開去,
我深信,這一切才是真的!
即使從萬千寵愛的八十年代,眼見情況急轉直下,
到踏入九十年代後,幾乎所有有關他的報道都一面倒的負面,
Michael Jackson仍然選擇不反擊,繼續做好自己,宣揚愛。
那些自以為「無奈為生活」或始終舉著「大眾有知情權」的旗號,
而不停造謠誣陷他和揭他瘡疤的人,
那些熟讀娛樂新聞更甚於世界大事時局政治,
每期訂閱寫得如同創作小說一樣的無聊八卦雜誌的「大眾」,
會為自己的無恥或無聊感到汗顏嗎?
到了今天,
如果有機會,
他們敢在戴安娜、阮玲玉和Michael Jackson靈前真誠的鞠躬致謝致哀嗎?

地震過後

公司的地震總算告一段落。
事後檢討得出的結論簡單合理得人所共知,
卻仍然叫我感到慚愧,並震撼得猶有餘悸。

萬二分的感謝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一次,
像我這種自以為是的死蠢,實在很難會改變到我甚麼!
但能親身經歷過,明明差點要被解僱,
最後卻偏偏另有安排,更有望從此能避過類似的劫難,
這種完全超出每一個常人所能想像的安排,
除了「感謝神」,還能說甚麼呢?

更加感謝神的是,
有過這次「擬似被友善同事出賣」的經歷,令大家都能進一步反省。
有種人做出傷害人的事,並非惡意,
你可以說,他們很蠢,手段不高明,
但正因為蠢,加上為了生存,他們自以為不得不多管閒事,
結果可能做了無謂的事,甚至無心傷害了無辜的人。
但至少,他不是有心,對這種人,簡單朋友還是不怕做。
這種反省,總勝於叫人一直誤把蠢人當衰人。
持續的敵意只會損害我們的腦細胞,蠶食正能量。

又一個重大的反省是,
但凡涉及「別人的事」,不論真假,甚至不論如何演繹,一槪可以被視為是非!
想停止與是非扯上關係,唯一辦法就是停止說!
無論聽到再多,也不要再從自己口中說出去,特別不要向還未知道的人說!

最後我和兩三個友好同事的總結只有一個,
我也認定這是工作,甚至其中一個做人的金科玉律:
「做好自己,懶理是非!」

再三感謝神的完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