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誰非?
導遊阿珍向謾罵旅客致歉
(明報)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21:55
因大罵內地遊客購物不夠多的短片而成名的女導遊李巧珍終出來交代事件,她對引致不愉快事件,感到抱歉。
立法會 旅遊界議員謝偉俊 表示,受聘請「阿珍」的金凱國際旅遊所託,今日安排阿珍及金凱國際旅遊老闆周文偉會見記者。
阿珍會見記者時,情緒激動,不斷低頭。她表示,她在今年3月接待該內地旅行團,有2日行程,首日為觀光,第二日為購物。旅客均簽了名確認,第一日大家均很開心,第二日購物時,由於購物不足,旅客心裏有一點「虛」,對她說了尖酸說話,所以她很憤怒,心情不好,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情,說了錯的說話。
李巧珍表示,她在今年3月已獲朋友通知,在網上看到她的短片,感到很震驚,傳媒在7月再報道事情,她不知道怎樣做,不能回家,因有記者守候。
她最後在謝偉俊的支持下,終感到要面對這件事情,所以走出來。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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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按:
越看越覺得珍姐可憐.
無疑,一日未調查清楚,一日亦不可能相信兩方任何一邊的片面之詞.
對珍姐而言,的確如是,
她口中那一句真,那一句無理,不難聽得出來.
甚至很多人都認為她最好少說兩句.
但對這班遊客來說,短片就算證據嗎?
能被剪接的,不經鑑定,何嘗不是疑似片段?何嘗不是片面之詞?
顧客真的永遠是對嗎?
這一種心態還要在社會中植根多久?
諸如「罪魁禍首零團費」此等說法,在一些報章社評陸續刊出,
道理當然有人不明,但有多少人看重?
茶餘飯後的話題,盡是珍姐金句,就連我自己和幾個朋友都模仿過,開過玩笑.
但玩笑過後,誰去管它誰是誰非?誰去認真思考問題的根源?
在這個互聯網普及至全民皆兵的時代,"犯罪證據"隨手拍得,
但科技發展的同時,民志有見得更文明嗎?
我只看到新時代的真理確認公式:誰先喊賊,另一方就是賊了!
難怪手機越出越多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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