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留了十年的長髮,除了電及染,再沒有大改動,
最近一年更是完全沒有多理,亂草蓬生。
護髮用品的廣告常介紹自己的產品能好好護理髮尾15cm的損傷部份,
可我的已經髮尾15寸受損了!還能如何修護?
把心一橫,趁著會順道經過髮型師的新店,就來一個大變身!

長頭髮的人,少有大剪轉為短髮形象,
髮型師的創意與設計,經常無用武之地,
所以這次,剪得甚是快意,
而我也很滿意效果,很爽,很清新,型,女人味。

似乎十個男人九個都喜歡女人直長頭髮,
他一看見我的新髮型,第一句就是:「嘩!很胖的臉!」
呸!我才懶得理!
激將法,行不通!
最重要討我自己歡喜,而這次我很成功!

不過這刻回想起來,
棕色的直長髮和圓頭的長指甲,
他喜歡的女人特質,都給我棄掉了!
哈!但他卻明顯比以前更愛我。
那不是更有好嗎?!
實在很喜歡這新髮型!

回到家裡,媽媽的反應非我預期。
極少看到她留長髮,她也常對我的長髮有意見,總認為越清爽越方便,
豈料她第一眼看到這頭短曲髮,竟然問:
「嘩!留了十年的長髮,一次剪這麼多!沒有不捨嗎?有留著髮尾吧?」
「沒有。髮尾15寸都死不足惜!」

越多人驚訝我沒有不捨,我心裡竟幼稚的越是有點洋洋自得。
頭髮剪了可以再留,我們有的是時間。
有需要,便最好坐言起行,把感情全都留給值得的人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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